三、大数据对金融办工作的社会价值
大数据在金融办工作实践中,同时也创新了政府治理方式,加快建设智慧政府的进程。
第一,有利于部门间数据互联互通。大数据时代下的政府监管需要多方面数据进支持,然而传统监管过程中信息的获取主要通过公文呈批的形式来实现,效率低下。金融办应用大数据的第一步是建设一套全息数据库,整合金融办、工商局、公安局、法院等多个部门的数据,实现“一次协调,长久共享”,大幅节约协调成本。
第二,有利于政府创新监管模式。非法集资、金融欺诈等事件一旦爆发将造成大量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带来众多社会不稳定因素。政府部门接到情报时,案件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已经在大面积蔓延,因此利用传统监管手段面临很多局限性。而大数据手段可监测从公司成立后的所有相关数据,使用机器学习技术建立风险量化模型,在公司出现异常情况时自动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发布预警信息,做到提前监测,将影响范围控制到最小。
第三,有利于政府长效机制建设。其一,针对风险监测,大数据监测预警已经成为政府公务人员和学术专家的共识,将吸引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和科学技术投入进来,不断优化和提高大数据监测的准确程度。其二,大数据监管将不断积累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数据,这些数据不再像从前那样沉睡,而会经过反复使用,充分发挥数据的价值,同时为数据思维创新和资源创新奠定坚实的基础。
综上,在宏观政策和科学技术的支持下,大数据分析方法一定能够成为整个金融市场宏观调控的方法论。地方金融办应拥抱大数据,建立统一风控体系,融合打非、风控、信用等多种业务相关的数据,设计出适应当地监管需求的大数据平台,切实保护好投资者权益,服务好当地金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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