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我国运政管理系统联网建设全面启动

      [  中国安防展览网 转载  ]  
    收藏文章 阅读全文 暂无评论

      为加快推动全国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尽快实现跨区域、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更好提升道路运输行业的服务、监管和决策水平,交通运输部决定启动全国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工作。5月4日,交通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全国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工作的通知。

      智慧交通被普遍认同为一个基于现代信息通信技术面向交通运输的服务系统。它的突出特点是以信息的收集、处理、发布、交换、分析、利用为主线,为交通参与者提供多样性的服务。交通信息来源不再依赖于政府,而是来自于直接的交通参与者,这为智能交通中的许多服务跨越政府和基础设施管理者的藩篱提供了条件。

      通知表示,2015年5月起,全面启动各地运政系统建设和联网工作,在2015年度内全面实现全国道路运政基础数据的共享交换,基本实现运政业务跨区域、跨部门的业务协同。到2016年底前,实现全国部、省、市、县四级运政系统业务的全面协调联动,为构建“省际联动、行业协同、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道路运输行业信息化体系奠定基础。

      根据通知,全国运政信息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实施:2015年5月至2015年6月为数据整合阶段;2015年7月至2015年9月为信息服务阶段;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为业务协同阶段;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为应用提升阶段。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全国运政系统联网工作的推进,智慧交通行业有望迎来较大机遇。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委):

      为加快推动全国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尽快实现跨区域、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更好提升道路运输行业的服务、监管和决策水平,交通运输部决定启动全国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整体规划、统一接入,统一开发、复制推广,重在主体、兼顾个体”的联网思路和“先联后统再提升,边联边用出成果”的工作原则,自2015年5月起,全面启动各地运政系统建设和联网工作,在2015年度内全面实现全国道路运政基础数据的共享交换,基本实现运政业务跨区域、跨部门的业务协同。到2016年底前,实现全国部、省、市、县四级运政系统业务的全面协调联动,为构建“省际联动、行业协同、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道路运输行业信息化体系奠定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建设运政系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南>的通知》(交办运﹝2014﹞155号)要求,加快本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完善,完成联网接口开发。交通运输部统一组织开发全国联网应用软件,包括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基本版、从业人员考试系统基本版等,免费提供各地使用。各地可使用全国联网应用软件,也可自行开发应用软件。自行开发应用软件的,应当符合《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南》规定的技术标准,必须按期建成投入使用并实现全国联网。

      (二)加紧编制技术规范。加快做好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资源采集接口规范》、《数据资源目录服务接口规范》、《跨省数据交换接口规范》等相关技术规范的编制工作,为全国道路运政联网提供技术支撑。各地要根据相关规范要求,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政管理系统的建设、改造和联网。

      (三)按时完成数据清洗。各地要依据《数据资源采集接口规范》中各数据指标要求,于2015年6月15日前完成“两客一危”车辆相关数据的清洗工作。2015年12月1日前,要完成全部数据指标的清洗工作,确保信息数据质量。

      (四)开展系统联网调试。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软、硬件设施设备及数据传输网络准备工作,部省间将采用部省交通运输专网,请做好网络联调工作。

    security.zol.com.cn true //security.zol.com.cn/520/5205533.html report 3038   为加快推动全国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尽快实现跨区域、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更好提升道路运输行业的服务、监管和决策水平,交通运输部决定启动全国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工作。5月4日,交通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全国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提示:支持键盘“← →”键翻页阅读全文
    本文导航
    • 第1页:智慧交通被普遍认同
    不喜欢(0) 点个赞(0)

    推荐经销商

    投诉欺诈商家: 010-83417888-9185
    • 北京
    •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