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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监控若现“监空”物业或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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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人身或财产遭到损害时,物业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业主与物业公司总是各执一词争论不休,双方因此屡屡摩擦不断。为清楚界定物业与业主双方权责,有效减少该类矛盾的产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高浪在内的绝大多数听证陈述人均表示赞成该草案增加条款。高浪建议,该项增加的条款,可以微调为“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前款规定,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职责,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吉安市泰和县房管局局长刘大连同时认为,物业公司在违反上述规定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偿。“这一条规定,有利于小区增加物业管理硬件的投入,对确保小区安全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强化了物业服务企业的积极性。”

      监控设备的安装也该有相应规定

      去年底,红谷滩名门世家的邹女士很郁闷,大白天家门被撬,保险柜、电子产品、现金等无一幸免被小偷一扫而光。报案到物业调监控录像时,邹女士猛然发现:“不仅我这个单元口没有监控,我们整栋楼这一片区域都没有一个摄影头”,如此薄弱的监控设备排布,令邹女士非常没有安全感。该小区物业人员告诉记者:“我们也深感监控布点的不足,但是从开发商那里接手时就只有这么多,物业不可能自行出钱增加设备。”该公司开发商则更加直白地说:“国家没有任何文件规定如何具体安装小区监控摄像头,我们小区监控设备的安装是经公安部门备案的,没有义务再接受业主的指责。”南昌不少小区物业人员也表示,小区内监控布防要想达到100%那是不太可能的事,能将主干道全部布防完,小区的监控防护级别就已经很高了。

      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肖萍就此建议,条例应该对监控设备安装问题作进一步的完善,以增加操作的可行性。肖萍指出,目前《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对于安保职责拟增加的条款,对视频监控系统需不需要安装、怎么安装、安装多少等问题均没有相关规定,“如果没有应该安装的规定,则不存在24小时监控和数据保存的问题。”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滨同样认为,对安保设备作基本的规定很重要,“否则难以确保物业公司不会为了减少责任,而任意缩减监控设备,最终损害业主的权益。”

    security.zol.com.cn true //security.zol.com.cn/281/2817623.html report 1742   业主人身或财产遭到损害时,物业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业主与物业公司总是各执一词争论不休,双方因此屡屡摩擦不断。为清楚界定物业与业主双方权责,有效减少该类矛盾的产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高浪在内的绝大多数听证陈述人均表示赞成该草案增加条款。高浪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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